公告标题:中国银联2011年第七期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ITEN-SX4-NE11306
公告日期:2011年12月30日
截止日期:2012年1月19日
招标机构: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
招标公告
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受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以下中国银联2011年第七期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及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招标内容:
根据二代网络建设的要求以及测试环境网络规划,需要对目前中心测试环
境接入网络进行完善和丰富,需要增加OA-DMZ、第三方机构等接入网络的内外层防火墙、DMZ区交换机、以及互联网测试接入区和OA-DMZ接入区安全防护的入侵检测IPS系统和防病毒网关。
本项目拟采购以下网络设备:
包件一(编号:SITEN-SX4-NE11306/01):品目一:交换机2台;品目二:内层防火墙2台
包件二(编号:SITEN-SX4-NE11306/02):外层防火墙2台
包件三(编号:SITEN-SX4-NE11306/03):入侵防御系统(IPS)1台
包件四(编号:SITEN-SX4-NE11306/04):入侵防御系统(IPS)1台
包件五(编号:SITEN-SX4-NE11306/05):防病毒网关2台
投标人可以选投其中任一包件,也可以选投多个包件。每个包件将单独评审。
2、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和资质要求是指(但不仅限于):
包件一和包件二:生产厂商资质要求
(1)网络设备整机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投标货物必须是成熟产品,并在大型金融机构有成功实施案例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2)网络设备整机生产厂商须具有专有的技术研发中心、完善的技术支持中心、服务体系,拥有7×24小时热线支持电话,并有技术人员提供实时在线技术支持,拥有并提供相关软硬件实验室的后台直接支持,必要时通过技术支持中心能够直接找到公司的相关软、硬件设计人员或实验室相关软件模块开发人员,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
(3)网络设备整机生产厂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短期内无重大产品转型、被并购的风险。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供应商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
(3)供应商必须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服务记录,具有至少三年在大型企业中提供所投产品或实施维护服务的经验(出示相应产品的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具有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在国内专职从事本服务的售后服务工程师不少于10人(其中上海不少于5人),服务保障团队的主要成员须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大型金融网络系统的建设工作(提供项目经历等证明材料备查);
(6)供应商在所投标货物系统的维护与性能优化方面技术实力雄厚,可以及时地、根本性地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
(7)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的代理或经销资质等;
(8)供应商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供应商应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包件三和包件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系在我国有效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等额外币)或以上;
(2)供应商必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证书认证的品名须包含入侵防御(IPS)或相关字样;
(4)供应商必须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5)供应商必须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正式运行一年或以上,具有至少三年在大型企业中提供所投产品或实施维护服务的经验(出示相应产品的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的代理或经销资质等;
(7)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原厂商为国际或国内专业信息安全厂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的IPS研发和销售时间(以出具最早期的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认证证书或销售证明上标注时间为准,证书认证的品名须包含入侵防御(IPS)或相关字样);
(8)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必须拥有国际或国内专有的技术研发中心、完善的技术支持中心、服务体系,满足采购人对于产品及服务的需求。拥有7×24小时热线支持电话,并有在线技术人员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有完善的全球多级支持架构,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分享国际先进经验,能够得到国际专家的支持。拥有并提供相关软硬件实验室的后台直接支持,必要时通过技术支持中心能够直接找到公司的相关软、硬件设计人员或实验室相关软件模块开发人员,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
包件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系在我国有效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等额外币)或以上;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证书认证的品名须包含防病毒网关或相关字样;
(3)供应商必须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4)供应商必须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正式运行一年或以上,具有至少三年在大型企业中提供所投产品或实施维护服务的经验(出示相应产品的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的代理或经销资质等;
(6)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原厂商为国际或国内专业信息安全厂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的防病毒产品研发和销售时间(以出具最早期的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认证证书或销售证明上标注时间为准,证书认证的品名须包含防病毒网关或相关字样);
(7)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原厂商必须拥有国际或国内专有的技术研发中心、完善的技术支持中心、服务体系,满足采购人对于产品及服务的需求。拥有7×24小时热线支持电话,并有在线技术人员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有完善的全球多级支持架构,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分享国际先进经验,能够得到国际专家的支持。拥有并提供相关软硬件实验室的后台直接支持,必要时通过技术支持中心能够直接找到公司的相关软、硬件设计人员或实验室相关软件模块开发人员,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
3、凡能满足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2月30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地址:上海市威海路511号上海国际集团大厦31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800(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携带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
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不少于投标总额的2%,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本票。
6、投标截至期:2012年1月19日上午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7、合格投标人可从下述办公地点获得进一步信息:
招标机构: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511号上海国际集团大厦3楼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匡国清
电话:021-22191087
传真:021-6323731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账号:310066661010141114415
招标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含笑路36号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人:包先生
电话:021-50362615
传真:021-50362618